辽宁省家具协会成立十周年之“企业风采” 新兴的林产业崛起之地 ——发展壮大中的阜新市林产品加工基地 彰武县地处辽宁省西北部,隶属阜新市。阜新市林产品加工基地位于彰武县城东北3公里,距沈通高速公路北出口150米,距彰武火车站4公里,靠近国道304线,紧邻省道303线。基地规划占地8.07平方公里,分为生产加工区、林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仓储区、公共设施配套区和生活服务区。 在彰武发展林产业是陈政高省长2008年4月13日来彰武调研时,结合彰武实际,从全省的高度定位的。当时,明确提出,要在彰武建设全国重要的板材家具加工制造基地,打造全省、东北乃至全国的品牌。之后,在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板材家具加工制造基地迅速发展壮大起来。2009年5月,阜新市委市政府正式将园区更名为阜新市林产品加工基地。目前,基地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7亿元,建成标准厂房23.5万平方米,基础设施“六通一平”配套面积达到4.2平方公里。基地已签订正式合同项目33个,拟签订正式合同10个,在签定正式合同的企业中,开工建设企业24家,其中有8家已竣工投产;已达成投资意向项目60个。 目前的林产品加工基地只作为林产业发展的起步区,发展区定位在沈彰新城(县城南部),位于京四高速与沈彰高速交汇形成的西南象限内,占地5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家居产业”,打造“住”文化,建设“大沈阳”北欧工业园。力争经过5-6年的努力,使彰武成为北欧家居产业在东北地区集聚的中心,成为国际家具重要的全球生产、研发、物流基地之一。 ■奖励政策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低于1亿元的,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亿元(含1亿元)低于2亿元的,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4%给予奖励;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对每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贴息政策 扶持企业发展,在银行贷款不低于300万元的林产品加工企业,依据《辽宁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先给予贷款贴息扶持。 ■名牌林产品奖励 省财政对当年获得名牌林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如下: 获得“中国名牌”林产品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获得“地理标志”和“森林认证”林产品的企业,奖励50万元; 获得“辽宁名牌”林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同一产品获得两种以上名牌产品的,以最高品牌奖励为准,不兼得多项名牌奖励。 ■入驻基地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板材家具类及配套类企业,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1、土地奖励政策:县政府负责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县级土地收益部分,以基础设施投入的方式全额扶持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企业建成投产后发放。 2、税收奖励政策:享受“三奖三减半”特殊优惠政策。即企业正式投产3年内,按其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形成的县级留成部分由县政府全额奖励企业,第四至六年减半奖励,县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3、标准厂房建设奖励政策:企业自建厂房,按照工程成本的10%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