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家居商务网!

辽宁家居商务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协会工作 >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今年木家具等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发布时间:2011-11-16 09:02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今年木家具等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118公布了37类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其中家居行业的四类产品合格率分别如下:1、木家具(木制柜)产品合格率为82.8%2、软体沙发产品合格率为90%3、弹簧软床垫产品合格率为88%4、床上用品产品合格率为90.83%

木家具(木制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2家企业生产的250种木家具(木制柜)产品。

   抽查依据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2008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木家具(木制柜)产品的木工要求、漆膜表面理化性能(附着力、抗冲击、耐干热、耐磨性、耐湿热、耐液性、耐香烟灼热)、软硬质覆面表面理化性能(表面耐磨、抗冲击、耐干热、耐划痕、耐冷热循环、耐液性、耐香烟灼热)、柜类力学性能(主体结构和底架强度、抽屉滑道强度、抽屉结构强度、稳定性)、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铬、可溶性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等6大类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3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到甲醛释放量、木工要求、柜类稳定性、抽屉滑道强度等项目。

软体沙发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9家企业生产的100种软体沙发产品。

   抽查依据《软体家具沙发》QB/T 1952.1-2003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软体沙发产品的内部木制件用料要求、金属件用料要求、辅垫料安全卫生要求、泡沫塑料要求(坐面密度、回弹性、压缩永久变形)、面料用料要求(面料颜色摩擦牢度、皮革涂层粘着牢度)、木工要求、安全性要求、防锈处理要求、力学性能要求(沙发座背耐久性、压缩量a、压缩量c)等9大类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0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到内部木制件用料要求、金属件用料要求、坐面密度、压缩永久变形、沙发座背耐久性、压缩量a项目。

弹簧软床垫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6家企业生产的100种弹簧软床垫产品。

   抽查依据《软体家具 弹簧软床垫》QB 1952.2-2004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弹簧软床垫产品的复合面料物理性能/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复合面料物理性能/泡沫塑料密度、铺垫料物理性能/毡垫、铺垫料物理性能/泡沫塑料/回弹性、铺垫料物理性能/泡沫塑料/拉伸强度、总克重、卫生要求、甲醛释放量、安全性要求、弹簧要求、弹簧要求/弹簧覆盖率、耐久性、耐久性/弹簧压缩量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2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甲醛释放量、复合面料物理性能/泡沫塑料密度、总克重项目。其中,甲醛释放量是造成不合格的主要问题。

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8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种床上用品。

   抽查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03及相应产品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床上用品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纤维成分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的120种产品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发现有11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纤维成分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项目。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