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沈阳成功召开。
辽宁社会组织第一届党代会召开
根据辽宁省委相关批复,经过全省社会组织在民主选举和支部(总支、党委)把关基础上产生了108名党代表,其中厅机关代表7名,占总数6.5%;社会组织代表101名,占总数93.5%;社会组织代表中,社会团体72名,占71.3%;基金会15名,占14.9%;民非14名,占13.8%;女代表28名,占25.9%。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隆重开幕。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赵适良主持会议并做筹备工作报告;中共辽宁省委丁延平同志宣读《省委批复》;大会通过了《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介绍党委委员候选人简要情况。
大会选举
大会经过差额选举,马涛、赵适良、谷正贤、周传法、徐国杰、林俊、祖树武、王景军、赵国华等九人当选党委委员。 省民政党委书记、厅长冯韧、省委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赵建华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省民政党委书记厅长冯韧讲话
省委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赵建华讲话
大会闭幕后,第一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进行委员分工。祖树武负责宣传文化工作。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成功召开,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辽宁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当选党委委员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