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10日,2016辽宁省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在阜新市举办,来自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100多人参加学习培训。 开班仪式上,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赵适良首先致辞,赵局长在致辞中强调:此次培训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为依托,以学习贯彻《慈善法》和加强基层党建为重点,以促进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为此在主题确定、课程设计、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学习讨论理清思路,逐项研究,联系实际,创新工作。 培训班邀请了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孔德福、辽宁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兼党建工作处处长丁延平、沈阳师范大学教授王海燕、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吴薇、省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张博授课,分别针对学员们普遍关心的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党建工作、《慈善法》、登记与管理业务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和专业培训。 省家具协会副会长金亚凡参加了本次培训班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