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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举行 祖树武会长代表诚信联盟发出倡议

发布时间:2017-03-17 09:49
3月15日,沈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表彰大会在沈阳隆重举行。

 

  315日,沈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表彰大会在沈阳隆重举行。市工商局局长方铁林、副局长杨利群、杨述静、巴忠涛,消保处处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铭晶、副秘书长金霞、那延褀等领导和“沈阳市诚信联盟”行业协会组织负责人、流通领域企业负责人、受表彰的“消费者满意单位”和“优秀志愿者”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200余人出席会议。

  辽宁省家具协会会长、沈阳家具产业协会会长祖树武、常务副会长白红、副会长金亚凡出席会议。

  会议由沈阳市工商局副局长杨述静主持。

 

 

  沈阳市工商局局长、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方铁林在会上做重要讲话。他首先回顾了过去一年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贯彻新《消法》和《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为释放消费潜力创造条件,以“放心消费创建”为依托,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不断营造理性消费“放心消费”的氛围所取得的成就。部署了下一步全面推进消费维权,诚信消费,放心消费,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等工作。尤其对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沈阳家具产业协会等发起组建“行业协会诚信联盟”的举措表示赞赏,对行业协会在推进沈阳“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中的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高度评价。

 

 

  会上,辽宁省家具协会会长、沈阳家具产业协会会长祖树武代表诚信联盟全体成员向全市经营单位和经营者发出倡议。倡议中说,坚持诚实守信,是我们经营者的良知和责任。谨守诚信,是我们行业和企业的崇高使命。“沈阳市诚信联盟”的口号是“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宗旨是加强诚信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打造沈阳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我们幸福美好家园,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贡献。

 

 

 

  会上,市消费者协会向荣获2017沈阳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和“优秀志愿者”的集体和个人颁奖。

 

 

  会前,市工商局方铁林局长会见了与会的各行业协会组织负责人,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围绕“放、管、服”三个方面作了讲话,特别感谢行业协会为沈阳经济发展和消费环境建设所做的努力和贡献。 

 

 

 

 

 

附:《诚信联盟倡议书》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坚持诚实守信,是我们经营者的良知和责任。坚守诚信,是我们行业和企业的崇高使命。为此,我代表诚信联盟全体成员向全市经营单位和经营者发出倡议: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贯彻落实《消法》和《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坚守诚信原则,恪守商业职业道德,努力为行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规范、标准、优质服务。

2.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参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结合行业发展的特点,全力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大力培育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引导、警示教育等活动、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道德风尚。

3.加强企业自治和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通过建立企业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规章制度,规范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管理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诚信管理体系。坚持公平竞争原则,杜绝价格欺诈,抵制虚假宣传,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自觉维护沈阳消费者流通领域市场秩序。

4.科学引导消费,倡导理性消费。坚持宣传报道的客观性,确保各类告知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不欺骗消费者,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行业服务意识,不组织、不支持、不接受、不参与各类未经批准和未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各类评比、品牌评选、诚信推荐活动,更不允许借此收费敛财。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良好服务来提升品牌竞争力。

5.充分发挥行业“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功能,开展行业标准、行业规范的咨询服务工作,协助政府及消协组织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消费纠纷,促进企业不断改善经营,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并接受广大消费者及媒体的监督。

6.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回报社会。发挥行业协会平台作用,整合行业资源,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及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为政府分忧、为社会解难,引领企业践行社会责任。

  市场呼唤诚信,消费依靠诚信,社会需要诚信。让我们全社会携手共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为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沈阳经济振兴和社会和谐发展而共同奋斗。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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