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超标强度不够 辽宁市场细木工板六成不合格 据东北新闻网报道,今年第三季度辽宁省工商局对沈阳、鞍山、盘锦等市市场上的细木工板进行监督抽查后发现,我省市场上的细木工板合格率仅为35.7%。此次抽查共抽查28个批次,只有10个批次合格。本次抽查对发现细木工板主要不合格指标为甲醛释放量、浸渍剥离性能、横向静曲强度。 16.7%甲醛释放量超标 这次抽查为不合格的18个批次商品中,有3个批次甲醛释放量超标,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16.7%。细木工板中的甲醛释放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其释放期长达3年~15年。甲醛是世界上公认的有害物质,它能刺激眼睛和呼吸道黏膜等,高游离甲醛是诱发“装修病”的主要原因。空气中的甲醛含量超标会危害人们的健康。甲醛释放量是细木工板产品各项指标中的最重要一项指标。 83.3%浸渍剥离性能不合格 这次抽查为不合格的18个批次商品中,有15个批次浸渍剥离性能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83.3%。对用于室内细木工板的浸渍剥离性能进行检测,是将产品加工成一定尺寸的试件放在(63±3)℃的热水中浸渍3小时,然后再置于(63±3)℃的干燥箱中干燥3小时后观察各胶层之间或贴面层与基材之间胶层有无剥离和分层现象。剥离和分层的长度不得超过25mm。使用浸渍剥离性能不合格的细木工板加工家具或进行装饰装修,导致成品的使用期限缩短,一旦室内的相对湿度偏高会使家具或装饰装修物件严重变形、甚至报废。 55.6%横向静曲强度不合格 有10个批次横向静曲强度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55.6%。横向静曲强度是细木工板的力学性能指标,反映细木工板的承载能力,横向静曲强度差的产品影响使用性能。 人造板商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商品明细表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3 季度商品监督抽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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